手套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手套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民间借贷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-【资讯】

发布时间:2021-07-16 02:05:42 阅读: 来源:手套厂家

借贷网讯 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,居然恶意的转让财产。原告刘某出资400万元成为某公司股东,占全部股份的27%。2003年4月28日,刘某与金某签订4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。同日,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,同意金某受让刘某的股份。同年7月18日,某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

该案具体的审理条款是怎样的呢?因金某未支付转让款,刘某于2003年7月2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,仅要求金某支付250万转让款。经一审、二审法院审理,判决金某应支付原告股份转让款250万元,判决于2004年12月24日生效。在负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,2003年7月17日,金某与其女儿金女签订两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,由金某分别以30万元、16.2万元的价格将上海市中山北路98.86平米以及共和新路64.65平米房屋共两套,分别以每平方米3034.60元、每平方米2505.80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女(1985年 12月15日出生,签订合同时系学生)。

该案经过法院的审理,2003年7月22日,金女领取房屋产权证。根据上海二手房指数报告,与这两套房屋相仿的地段房屋当时价格平均每平方米分别为5743元、4971元。2003年10月20日,刘某向法院起诉,要求撤销金某与金女之间转让两套房屋的行为。

最终的审理结果之下,现实中,债务人欠下债务后,以无偿、低价转让或赠与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。撤销权制度的确立,为债权人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一个有效、便捷的途径。

镇江柴油性能检测闭口闪点凝点测试硫含量测

哈尔滨日东波峰焊机

商洛喷球车游乐设备配件

房山区良乡空调安装电话良乡空调维修加氟

报纸扫描仪

钻骨风